手部衛生

重點整理

  • 正確手部衛生是中斷感染傳播最簡單且最有效的方法。
  • 雙手可見髒污,或暴露於特定產孢病原後,應使用肥皂與清水。
  • 在不需要肥皂清水時,使用機構核准的含酒精乾洗手液(ABHR)。
  • 指甲應保持短(<0.5 inch)、自然且無剝落指甲油,以降低手部攜帶病原負荷。

設備

  • 機構核准肥皂與流動清水
  • 乾淨毛巾或一次性紙巾
  • 機構核准 ABHR(酒精濃度至少 60%)

步驟流程

  1. 辨識需執行手部衛生的照護時機(接觸病人前、無菌操作前、由污染部位移向清潔部位前、接觸體液後、接觸病人/環境後,以及脫手套後)。
  2. 選擇方法前先評估手部狀況與暴露類型。
  3. 若雙手可見髒污、接觸血液/體液,或暴露風險涉及 C. difficile、諾羅病毒或 Bacillus anthracis,選用肥皂清水洗手。
  4. 執行手部衛生前,依政策移除飾品並將袖口保持在手腕以上。
  5. 肥皂清水法:以溫流動水潤濕雙手,保持手/前臂低於手肘,並避免水濺至衣物。
  6. 使用核准肥皂起泡,搓洗手掌、手背、指縫、指尖、拇指、手腕與指甲下(必要時使用一次性指甲清潔器)。
  7. 以摩擦搓洗至少 20 秒(或依機構政策更久);完整洗手流程約 40-60 秒,並重複完整搓洗序列以覆蓋全部表面。
  8. 沖洗時保持指尖朝下;避免碰觸或倚靠水槽表面,也不要甩手去水。
  9. 以乾淨紙巾或烘手機由指端向手腕方向擦乾。
  10. 以乾淨/新紙巾關閉水龍頭並妥善丟棄,以避免再污染。
  11. 若不需肥皂清水法,取足量 ABHR 覆蓋雙手/手腕,依產品指示約 20-30 秒(或依產品說明)搓揉全部表面至完全乾燥;至少重複完整搓揉序列兩次並持續至雙手全乾。
  12. 合適情境下,於照護開始與結束時在住民可見範圍使用 ABHR,且同一輪手部衛生中不可混用 ABHR 與肥皂清水法。
  13. 值班期間維持指甲政策:不可使用人工指甲/甲片,不可有剝落指甲油。

常見錯誤

  • 摩擦不足或搓洗時間過短,會降低微生物清除效果。
  • 漏洗高風險部位(拇指、指尖、手腕、甲周)會使污染持續。
  • 應使用肥皂清水時卻使用 ABHR,會在關鍵暴露中造成病原清除不完整。
  • ABHR 未完全風乾就接觸病人/環境或戴手套,會降低去污染效果。
  • 甩手去水或在衣物上擦手,會提高再污染風險。
  • 洗手過程中雙手高於手肘,或接觸水槽/水龍頭表面,會增加再污染風險。
  • ABHR 用量不足或未搓揉至全乾即停止,會降低抗菌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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