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部與耳部沖洗安全與流程

重點整理

  • 沖洗可用於移除刺激物、碎屑與分泌物,也可作為治療性溶液給入方式。
  • 化學性眼部暴露屬急症,需立即沖洗。
  • 適當溫度的溶液與正確流向可降低不適與受傷風險。
  • 在鼓膜受損等關鍵情況下,耳部沖洗屬禁忌。
  • 眼部沖洗準備應控制流出液,並維持注射器尖端與眼表的無接觸無菌操作。
  • 耳部沖洗可能引起頭暈、疼痛、噁心或耳鳴;若發生需立即停止並重新評估。
  • 耳部沖洗併發症可包含 外耳炎、鼓膜穿孔與中耳損傷。

設備

  • 醫囑沖洗液與對應路徑用品
  • 依政策使用無針注射器或核准沖洗裝置
  • 手套、防護隔離材料、接液盆/收集用品
  • 需要時的耳鏡評估支援流程
  • 紀錄與升級處置路徑工具

步驟流程

  1. 沖洗前先核對病人身分、適應症與路徑特異安全檢查。
  2. 執行 手部衛生、戴手套,並建立控制流出液的防護配置。
  3. 眼部沖洗時,先完成流出液控制配置(頸肩覆蓋毛巾、患側臉頰下放置接液盆),並將頭偏向患側。
  4. 化學暴露時立即開始眼部沖洗並依緊急流程持續;如有醫囑,可先滴入局部麻醉藥,並指導病人在沖洗開始前先閉眼。
  5. 使用室溫沖洗液,並先在皮膚上確認舒適度後再進行沖洗。
  6. 眼部沖洗給液時,保持注射器尖端無菌並避免接觸眼球/眼瞼/皮膚;由短距離(常不超過約 2 in/5 cm)以緩慢穩定水流沖洗眼表與眼瞼下方。
  7. 眼部沖洗期間,指導病人先凝視固定點,再向各方向轉動眼球以提高清除效果。
  8. 依適應症持續沖洗(例如一般碎屑移除可較短,化學傷害則依流程/開立者指示延長沖洗)。
  9. 處置後重新評估症狀與局部發現,必要時包含視力評估;對持續疼痛、視力改變、頭暈、出血或神經學變化需升級處置。
  10. 耳部沖洗前,以耳鏡評估耳道,確認適應症(例如耵聹/異物)與基線狀態。
  11. 耳部沖洗前需確認無禁忌症(例如鼓膜受損、活動性耳道感染,或有耳管但未明確指示可沖洗)。
  12. 耳部沖洗使用室溫溶液以降低眩暈、頭暈與噁心;常用生理食鹽水,部分流程可選用食鹽水-過氧化氫混合液。
  13. 耳部沖洗體位應為坐姿,並做好患側流出液防護(毛巾與接液盆);同時依年齡調整耳道對位(成人耳廓向上向後,兒童耳廓向下向後)。
  14. 將液流安全導離鼓膜,避免高壓水流或深部插入,並持續監測耐受度。
  15. 若有醫囑/適應症,沖洗後可用適當器械移除殘餘耵聹/顆粒,並協助引流(例如在耳道口鬆置棉球,短暫患側側臥)。
  16. 若出現耳痛、頭暈、噁心、耳鳴、聽力改變或疑似創傷,應立即停止沖洗,並於決定是否繼續前以耳鏡重新評估(異物、水腫、感染或受傷徵象)。
  17. 紀錄適應症、沖洗液、耐受度、評估發現與後續處置。

常見錯誤

  • 化學暴露後延遲眼部沖洗 可預防的視力喪失風險
  • 在鼻-耳-眼鄰近路徑處置中使用非無菌/不安全水源 污染風險
  • 在禁忌症存在下仍進行耳部沖洗 穿孔、眩暈或傷害惡化風險
  • 沖洗壓力過大 組織創傷與症狀惡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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