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服給藥安全

重點整理

  • 口服藥物使用廣泛,通常約 30 至 60 分鐘開始起效。
  • 口服給藥包含子路徑(PO、舌下、頰黏膜與腸內管給藥),醫囑子路徑須與床邊技術一致。
  • 需採直立姿勢以降低吸入風險並支援吞嚥。
  • 給藥權利核對、病人監測與即時紀錄是核心安全步驟。
  • 舌下藥於舌下溶解、起效快,且繞過肝臟首渡代謝。
  • 頰黏膜藥於臉頰與牙齦間溶解,也可快速吸收並降低 首渡效應
  • 腸餵管給藥前需有路徑特異醫囑(NG/G/J),並先完成劑型相容性核查。
  • 部分口服製劑需特異技術處理(例如含漱後吐出、漱口、刻痕錠分割或給藥後口腔沖洗)。
  • 兒科口服劑量需使用精準測量工具、年齡適配劑型策略與照護者協助給藥。
  • 兒科液體給藥時,應將藥液置於牙齦與臉頰之間以降低吸入風險。
  • 給藥杯需配合劑型:固體口服劑用紙杯,液體測量用刻度塑膠杯。
  • 常用再評估起效錨點為許多舌下藥約 15 分鐘、許多口服藥約 30 分鐘(除非藥物特異指引不同)。

設備

  • 給藥紀錄單(MAR)與醫囑存取
  • 醫囑口服藥物與核准口服液體(無禁忌時)
  • 醫囑且適用時使用的壓錠或液體測量工具
  • 需要時用於可壓碎錠劑的壓藥器
  • 需要時用於刻痕錠分割的切錠器
  • 刻度液體給藥裝置(口服注射器、量杯、滴管/量匙)
  • 具口服專用尖端設計的腸內/口服注射器,用於液體口服給藥
  • 給藥後評估紀錄工具

步驟流程

  1. 核對病人身分,並將 MAR 與目前有效醫囑比對。
  2. 執行手部衛生,並於取藥、備藥與床邊給藥全程維持「一次只處理一位病人」控管。
  3. 在取藥、備藥與床邊給藥階段完成給藥權利核對,包含效期檢查。
  4. 備藥前確認醫囑口服子路徑(例如 PO 吞服或舌下放置)。
  5. 操作前確認劑型特異安全性(例如標示 EC/CR/SR/ER/XR 的腸溶或緩控釋製劑,除非明確確認安全,否則不可壓碎)。
  6. 腸餵管給藥時,確認醫囑明確標示管路路徑(NG、G 管或 J 管),優先液體劑型;僅在依政策/藥師指引確認相容後才可壓碎/稀釋固體劑。
  7. 口服給藥前評估禁忌(例如吞嚥困難、NG 管持續胃減壓、NPO 狀態、或無法維持安全姿勢);若有禁忌應暫停口服並與處方者釐清。
  8. 檢視藥物特異給藥前參數(例如血壓/心率閾值、關鍵檢驗值、PRN 適應症基線),當臨床判斷支持暫緩給藥時通知處方者。
  9. 液體或懸浮液製劑需先充分搖勻;倒藥時將標籤朝掌心避免滴液模糊標籤;以刻度給藥工具平視測量(不用家用湯匙);使用給藥杯時,液體用刻度塑膠杯,紙杯僅用於非液體口服劑。
  10. 對顯著 吞嚥障礙 病人,除非已明確完成風險效益評估,避免使用乳劑製劑。
  11. 對舌下或頰黏膜醫囑,若口腔乾燥且無禁忌,可在放藥前先給少量飲水。
  12. 舌下給藥時將藥置於舌下,指導病人溶解期間勿咀嚼、吞嚥或配水;未完全溶解前避免進食、飲水或吸菸。
  13. 頰黏膜給藥時將藥置於牙齦與臉頰間,指導病人溶解期間勿咀嚼、吞嚥或配水;未完全溶解前避免進食、飲水或吸菸。
  14. 對特殊口服技術(例如含漱後吐出或漱口醫囑),需指導技術要點並確保除非明確醫囑,藥液不可吞下。
  15. 若需分錠,僅可分割刻痕錠;可用時使用切錠器以提升準確性,並在操作中執行手部衛生/戴手套。
  16. 非刻痕劑型(例如膠囊、錠劑、軟膠囊)除非有明確劑型安全指示,否則不可分割。
  17. 讓病人採直立姿勢以降低吸入風險;若無法坐起,協助改側臥。
  18. 在藥物特性、限液醫囑或子路徑要求無禁忌時提供適當口服液體。
  19. 在臨床適當情況下詢問病人偏好一次一藥或合併服藥,並依安全吞嚥表現調整給藥節奏。
  20. 兒科口服劑量需使用精準裝置(口服注射器/滴管),在相容前提下可考慮核准的液體/咀嚼劑或軟食混合策略,納入照護者協助以降低緊張,並將液體置於牙齦與臉頰間以降低吸入風險。
  21. 口服/腸內給藥需使用口服專用尖端注射器,不可嘗試連接 IV 注射端口。
  22. 依政策將提供的口服液體納入攝取量/給藥紀錄。
  23. 若需壓藥,僅可在床邊逐錠壓碎已確認可壓碎的錠劑,再依政策與適當小體積介質(例如蘋果泥/布丁/液體)混合。
  24. 給藥後需留在病人身邊直到所有藥物被吞下或依醫囑完全溶解;若出現咳嗽、嗆咳或咕嚕聲,停止後續給藥並先再評估。
  25. 對意識混亂或已知藏藥高風險病人,離開床邊前依政策檢查口腔(含舌下)。
  26. 對已知可能牙齒染色藥物(例如部分四環素類或氯己定製劑),給藥後提供醫囑口腔沖洗/衛生指導。
  27. 可行情況下,給藥後維持病人直立約 30 分鐘。
  28. 依預期起效時窗執行必要給藥後評估並判斷反應(例如多數舌下藥約 15 分鐘、多數口服藥約 30 分鐘,除非藥物特異指引不同)。
  29. 給藥完成後立即記錄給藥與反應。

常見錯誤

  • 未評估吞嚥能力就 PO 給藥,會增加吸入風險。
  • 實際給藥前先行紀錄,會導致重複給藥與漏給錯誤。
  • 未確認吞嚥即離開病人,會造成劑量遞送不確定與嗆咳風險。
  • 舌下或頰黏膜技術錯用(吞嚥/咀嚼並配水)會延遲或降低治療效果。
  • 未核實即壓碎 EC/ER/XR/CR/SR 製劑,會增加劑量傾倒或治療失敗風險。
  • 無路徑特異醫囑或相容核查即經餵食管給藥,會造成給藥錯誤與管路阻塞風險。
  • 用家用湯匙測量液體藥或略過搖勻步驟,會增加劑量不準確風險。
  • 對高吸入風險病人未再評估就給乳劑,會增加可預防氣道受損風險。
  • 對吞嚥困難/NPO/持續胃減壓疑慮未釐清仍給藥,會造成路徑使用不安全與吸入風險。
  • 分割非刻痕錠或未依政策處理部分劑量廢棄,會增加劑量與藥物流失風險。
  • 嘗試分割非刻痕膠囊/錠劑/軟膠囊,會造成劑量不準與劑型失效風險。
  • 多種藥物合併壓碎或於床邊流程外處理,會繞過權利核對並增加交叉劑量錯誤風險。
  • 出現咳嗽/嗆咳/咕嚕聲後仍持續給藥,會增加吸入與氣道受損風險。
  • 對意識混亂/藏藥高風險病人略過口腔檢查,會導致劑量攝取未確認並延遲治療。
  • 混淆名稱相近之阿片使用障礙治療藥與過量急救藥,會造成高嚴重度治療延誤風險。
  • 給藥後反應再評估延遲,會遺漏早期不良反應或治療無效。
  • 嘗試將口服給藥注射器接到 IV 端口,會導致錯誤路徑給藥與嚴重傷害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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