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藥醫囑類型與必要組成要素

關鍵重點

  • 正確辨識醫囑類型可決定給藥時機、急迫性與再評估要求。
  • 常見醫囑類型包含 routine、one-time、standing、STAT、PRN 與 titration。
  • 每張醫囑在給藥前都必須具備核心要素。
  • 若醫囑不完整、不清楚或難以辨識,給藥前必須向開立者釐清。
  • 藥名應完整書寫;若同時出現學名/商品名,須核對其為同一藥品組合。
  • 劑量標示必須遵循小數安全規範(不可尾隨零;小於 1 必須有前導零)。

設備

  • 含有效用藥醫囑的最新 MAR/EHR
  • 醫囑必要要素政策參照
  • 開立者釐清升級路徑

流程步驟

  1. 辨識用藥醫囑類型:routine、one-time、standing、STAT、PRN 或 titration。
  2. 將醫囑類型對應到執行時機與急迫性(例如 STAT 需立即執行,routine 需持續執行至停用)。
  3. 核對核心要素:病人全名、出生日期、藥名、劑量、途徑、頻率、開立日期/時間、開立者姓名/簽名。
  4. 於適用情況核對額外必要要素:體重劑量資料與正確單位(兒童/成人常用 kilograms,新生兒常用 grams)、濃度/強度、療程/數量、劑量計算細節、使用說明與 PRN 適應症。
  5. 確認醫囑藥名清楚且完整書寫(不使用縮寫),優先使用學名;必要時核對商品名參照是否對應同一在用藥物。
  6. 當醫囑組或參考內容出現藥物命名時,需區分 chemical name、generic name 與 brand name,以避免藥品選擇錯誤。
  7. 核對劑量表達與單位(gkgLmcgmgmLunits),並套用小數標示安全(不可尾隨零;小於 1 必須使用前導零)。
  8. 核對途徑縮寫是否對應預定途徑,僅可依醫囑途徑給藥。
  9. 若醫囑途徑無法執行,應暫停給藥、通知開立者,並在等待更新指示期間記錄原因。
  10. 安排給藥時間前,精確解讀頻率標記(例如 Q30 minQ4HQ12H、daily、BIDTIDQIDQHS)。
  11. 當頻率以每日次數書寫時,應換算為間隔時間(例如 BID = every 12 hours,TID = every 8 hours),除非醫囑內容或政策另有規定。
  12. 對 PRN 醫囑,確認症狀適應症明確且符合給藥標準。
  13. 若多項 PRN 藥物針對同一症狀,給藥前需確認依嚴重度排序的使用標準。
  14. 對 titration 醫囑,確認調整參數與病人狀態觸發條件定義清楚。
  15. 若任一要素缺失、不一致或不清楚,應暫停給藥並聯繫開立者修正。
  16. 記錄釐清內容並更新執行醫囑後,再進入床邊用藥權利檢核。

常見錯誤

  • 將所有醫囑都視為 routine 錯失 STAT 或 one-time 劑量的急迫性。
  • 在缺乏特定適應症或超出適應症情況下給予 PRN 錯誤使用風險。
  • 醫囑要素不完整仍繼續給藥 可預防用藥錯誤。
  • 在缺乏明確參數下執行 titration 劑量調整不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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