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兒黃疸光照治療

重點整理

  • 光照治療是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症(黃疸)的主要治療方式,可將不溶性膽紅素轉換為可經糞便與尿液排出的水溶性異構物。
  • 血清膽紅素 >12 mg/dL 通常需要治療。
  • 嬰兒應僅穿尿布並配戴眼罩,最大化皮膚暴露可提升治療效果。
  • 必須每 2 小時監測體溫,光照設備可能使體溫危險性上升。
  • 採集血清膽紅素前需關燈,紫外線暴露會使檢體中的膽紅素降解。

新生兒黃疸病理生理

黃疸是因血中膽紅素升高,並沉積於皮膚與鞏膜。膽紅素來自胎兒紅血球分解。未結合膽紅素與白蛋白結合後運送至肝臟,於肝內經葡萄糖醛酸(由 UGT 酵素參與)結合成可溶於水的型態。

新生兒較易發生,原因包括:

  • 胎兒紅血球壽命較短(70-90 天,相較 120 天)
  • 新生兒肝酵素活性尚未成熟
  • 餵食不足時,腸肝循環會增加膽紅素再吸收

新生兒黃疸類型

TypeOnsetBilirubin LevelNotes
生理性黃疸出生後 24 小時後第 2-4 天達高峰常見生理現象;足月嬰兒多於第 5-7 天緩解
病理性(非生理性)黃疸出生後 24 小時內高於該日齡正常範圍需更早介入治療;Rh/ABO 不相容、代謝疾病、[sepsis]
母乳哺餵性黃疸第 1 週13% 母乳哺餵嬰兒可 >12 mg/dL乳量不足所致;增加餵奶可改善
母乳性黃疸第 5-7 天後5-10 mg/dL(可高達 20-30 mg/dL)母乳中 beta-glucuronidase 影響;可於數週至數月內改善

核黃疸風險

未治療的重度高膽紅素血症可能導致核黃疸,即膽紅素引起的腦損傷。早期徵象包括嗜睡、餵食不良、高音調哭聲與低張力;進展期可出現癲癇與角弓反張。

適應症

  • 血清或經皮膽紅素(TCB)>12 mg/dL 通常需要治療
  • 光照治療閾值會依胎齡、出生後日齡與風險因子而變化,需依開立者醫囑與醫院政策
  • 以 TCB 監測為優先(非侵入性);若需確認可採足跟血測血清膽紅素

光照治療流程

設定

  1. 取得開立者光照治療醫囑
  2. 依機構流程準備光照治療設備(膽紅素燈或居家膽紅素毯)
  3. 準備不透光眼罩(光療護目罩)並確認尺寸適合嬰兒
  4. 準備尿布(僅遮蓋生殖器區域)

護理執行

  • 將嬰兒置於膽紅素燈下,環境可為保溫箱、溫控環境或開放式嬰兒床
  • 置於燈下前先在閉眼狀態下貼好眼罩,避免視網膜受損
  • 僅以尿布覆蓋生殖器區域,最大化皮膚暴露以提升療效
  • 確認光源位置符合廠商規格

光照治療期間監測

AssessmentFrequencyNotes
皮膚與眼部評估每 2 小時(餵食空檔)餵食時可將嬰兒暫時移出燈下
體溫每 2 小時光照治療可能使體溫上升,需警覺高體溫
血清膽紅素依醫囑(通常 q4-6h)採檢前需關燈,紫外線會降解檢體中的膽紅素
餵食每 2-3 小時(每日 8-12 次)鼓勵母乳哺餵;足量攝取可減少腸肝循環
糞便與尿液輸出每次更換尿布時光照治療會增加膽紅素排出;糞便可能較稀

膽紅素採檢前需關燈

結合型與未結合型膽紅素在白光或紫外線下都會發生光氧化。採集血清膽紅素檢體時必須關閉光照治療。

親子互動

  • 每 2 小時將嬰兒移出燈下進行餵食與親子互動
  • 離開燈下期間可暫時移除眼罩,便於親子眼神接觸
  • 嬰兒返回光照治療時,眼罩必須重新配戴
  • 衛教家長:短暫離燈時間對親子連結是安全且有益的

居家膽紅素毯家長衛教

  • 讓嬰兒皮膚直接貼附膽紅素毯(皮膚與毯之間不夾衣物)
  • 監測體溫;若肛溫 >99°F 或 <97°F,應聯繫開立者
  • 持續每 2-3 小時母乳哺餵(每日 8-12 次)
  • 盡可能增加皮膚暴露面積;在安全情況下使用膽紅素毯時可暫時移除尿布
  • 依時程回診追蹤膽紅素

相關概念

自我檢核

  1. 為何採集血清膽紅素檢體前必須先關閉光照治療燈?
  2. 光照治療期間眼罩的目的為何,且何時可安全移除?
  3. 若新生兒在光照治療中體溫升至 100.2°F,護理優先處置為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