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餐與餵食協助

重點整理

  • 餵食前要核對住民姓名與飲食醫囑細節。
  • 住民坐起角度至少 45 度,餐後至少維持頭部抬高 30 度。
  • 應小口餵食、頻繁補液,並給予足夠咀嚼與吞嚥時間。

設備

  • 衣物保護巾
  • 餐盤
  • 飲食卡
  • 餐具
  • 乾洗手液或肥皂/濕洗臉巾

步驟流程

  1. 完成常規術前流程(若住民已在餐廳可適度調整)。
  2. 與護理師協調餐前症狀控制(如疼痛/噁心處理),並盡可能避免在餐前立即安排抑制食慾的照護活動。
  3. 對照飲食卡核對住民身分。
  4. 核對飲食類型、質地、液體稠度與任何限制(如控醣、限液或 NPO)皆符合目前醫囑。
  5. 將住民調整為至少 45 度坐姿。
  6. 若住民願意,使用維護尊嚴的說明後放置衣物保護巾。
  7. 若住民有需要,於餐前提供口腔照護。
  8. 餵食前協助清潔雙手。
  9. 與住民平視而坐,說明提供之食物/液體;對視覺障礙者使用鐘面法,且對泥狀餐盤逐項說明內容。
  10. 以合理節奏提供小量食物,並頻繁提供液體。
  11. 給予足夠咀嚼與吞嚥時間;必要時擦拭臉部。
  12. 食物與液體交替提供,直到住民表示已飽。
  13. 清潔住民臉部/雙手,並提供口腔照護。
  14. 讓住民頭部抬高至少 30 度。
  15. 記錄固體攝取比例至最接近 25%(或適用時記錄「口數」)、總液體攝取量(mL/cc),以及餵食問題或變化。
  16. 需要時將液體盎司換算為 mL(1 oz = 30 mL);將室溫/體溫可融化品項計入液體(例如清湯、冰屑、冰淇淋、冰棒、果凍),並依病區政策將湯品計入食物攝取。
  17. 如發現餐盤與醫囑不符、NPO 違規,或控醣住民漏做餐前床邊血糖,應在繼續餵食前先回報護理師。
  18. 若有飲食進階醫囑(例如 NPO 清流質 全流質 質地調整/一般飲食),供餐前先確認目前階段,並即時回報不耐受徵象。

常見錯誤

  • 略過質地/液體稠度核對,會增加嗆咳與吸入風險。
  • 餵食過快,會增加吸入與不適風險。
  • 漏做攝取紀錄,會妨礙營養與水分狀態追蹤。
  • 使用幼兒化餵食行為或語言,會降低尊嚴與進餐配合度。
  • 忽略 NPO 口腔照護需求,或供餐超出目前飲食進階階段,會增加吸入與復原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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